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第三章 建设与改造第十九条已废止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节能设计。方案设计应当有建筑节能设计专项说明,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含建筑节能设计内容。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