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取水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取得取水许可证后连续一年未取水的,由水主管部门吊销其取水许可证。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