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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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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取水管理
第二十四条
有效
取水许可证不得出借、出租或者转让。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
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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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