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陆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污染防治第二十六条已修改一般工业用水区等三类海域环境功能区和海洋港口区、海洋开发作业区等四类海域环境功能区及其沿岸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相应的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环境要求。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