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陆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污染防治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在二类海域环境功能区沿岸建设度假村、酒店、宾馆、住宅区等项目,其排放的生活污水未能纳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的,应当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