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第十八条有效食品小销售店销售散装食品的,应当在容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小销售店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6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