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第六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损害胶州湾的组织、个人以及有关监督管理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鼓励、支持组织和个人开展保护胶州湾的公益性活动。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