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和区(市)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胶州湾保护的宣传、教育,对在胶州湾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机构与职责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