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第七条已废止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编制清洁生产推行规划。清洁生产推行规划应当包括实施清洁生产工作的目标、指标、进程和具体要求,以及实施清洁生产重点企业名单和重点项目等内容。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