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已废止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出具虚假审核报告的,由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