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逾期不按照《机动车排气检测通知书》要求进行排气污染检测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每台机动车五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