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规划部门应当在规划条件中明确配套幼儿园的规模、用地面积。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