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本市公园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以及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新建公园的总体规划根据本市公园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编制,其各项用地比例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