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湿地保护第二十一条有效湿地保护可以采取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形式进行。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