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九条有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对受理的投诉举报,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核查处理并反馈投诉举报人。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