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