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第六章 防范与保障第四十一条有效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组建和管理防汛抗旱抢险服务队伍,建立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专家库,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培训和应急演练。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为专业抢险救灾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对在抢险救灾中伤亡的抢险救灾人员给予补助或者抚恤。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