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保护森林资源、植树造林、发展林业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