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第六章 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及纠纷处理第四十一条有效森林、林木、林地属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林地和个人所有的林木除外。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