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在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