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在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