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和城市道路绿化、建(构)筑物附属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