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修改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应与地上地下各种城市设施管线保持规定的安全间距,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兼顾管线安全和树木生长的原则,统一安排。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