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十二条已修改经批准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必须严格执行,确需变更的,应按规划编制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