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森林火灾信息应当经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办公室核实后方可发布。奖励与处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