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森林火灾扑灭后,火灾现场的指挥人员应当组织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彻底清除余火,确保无复燃隐患后,方可撤离。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