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五条已废止对依法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