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培训机构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应当遵循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8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