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8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