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对学员进行培训。学员培训结业时,培训机构应当向学员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8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