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对违反本条例以及拒绝、阻碍档案行政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予以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