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四章 档案的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档案的鉴定、销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禁止擅自销毁档案。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