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第三十五条有效向社会公布档案,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6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