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档案馆和其他档案工作机构要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对破损、霉变、褪色或者字迹模糊的档案,应当及时采取修补、复制等补救措施。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