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第二章 档案工作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二条有效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享受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同等的待遇。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6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