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清水海输水工程设施管理单位在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在清水海区域内有输水管道桥涵的路面设置限高、限宽、限重标志。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