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条已修改牧区少数民族牧民夫妻放弃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给予一千元奖励。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