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农村已生育两个女孩且夫妻一方实施了长效节育措施的家庭,享受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的优待。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3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