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旅游监察机构对旅行社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7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