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 服务和管理第二十四条已废止房屋中介机构、房屋出租(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配合村(居)民委员会了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二)如实向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并协助做好工作。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7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