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制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规范。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