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发展和农田水利建设的需要,逐步增加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建立稳定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制。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