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二章 节能和用能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等节能服务机构的发展,完善节能服务体系。节能服务机构为用能单位提供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等服务,应当客观公正、诚实守信,保守用能单位商业秘密。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