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对其合法财产以及注册商标、专利和非专利技术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可以依法继承;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