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条例/第二章 登记与管理第十五条有效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不得以国有企业或者集体企业名义登记注册。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28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