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五十八条有效鼓励削减污染物排放量,降低污染物治理成本,逐步建立和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