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止有害生物物种进入,并对入侵的有害生物物种采取措施,防止扩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