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止有害生物物种进入,并对入侵的有害生物物种采取措施,防止扩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