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三章 基层法律服务所第三十三条有效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6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