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节约能源条例/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与激励措施第三十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7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