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节约能源条例/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与激励措施第三十五条有效鼓励用能单位和个人实施下列节能措施:(一)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发展热能梯级利用技术,热、电、冷联产技术,提高热能综合利用率;(二)采用高效节能电动机、风机、泵类设备,实施电机系统节能改造;(三)采用高效节电照明产品、照明系统和新型节电光源;(四)采用洁净煤燃烧技术及替代石油技术;(五)采用其他技术成熟、效益显著的先进节能技术、工艺、设备、材料、产品和先进管理方式。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7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