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二章 节能管理第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节能专项规划,制定年度节能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7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